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美国签证服务 ,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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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指因下列事由入境,且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的: (一)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 (二)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运动员); (三)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 (四)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等); (五)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以下情形不视为完成短期工作任务: (一)购买机器设备配套维修、安装、调试、拆卸、指导和培训的; (二)对在境内中标项目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的; (三)派往境内分公司、子公司、代表处完成短期工作的; (四)参加体育赛事的(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队医、助理等相关人员。但根据国际体育组织要求,经我国主管部门批准,持注册卡入境参赛等情况除外); (五)入境从事无报酬工作或由境外机构提供报酬的义工和志愿者等; (六)文化主管部门在批准文书上未注明“涉外营业性演出”的。 具有(一)(二)(三)(四)情形,且停留时间不超过90日的,应当申请办理M字签证; 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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