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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申请中国签证额外补充材料

分类:中国大使馆新闻 日期: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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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父母是中国大陆公民(持有中国护照),那么孩子还是被中国方面默认为中国国籍。但是目前,领事馆政策有调整,前提条件是孩子出生满18个月或18个月内没有回国记录,可以放弃中国国籍,申请中国签证。

须额外提供的材料:

1)父母双方- 地址证明(Driver’s License);

2)父母双方 – 美国居住的合法证明(Copy of Valid Proof of Legal Status i.e., Employment Offer or Form I-20, Green card, US passport);

3)孩子出生证复印件;

4)以前所有旅行证复印件和出入境中国记录的复印件;(从未申请请忽略)

5)父母出具的声明书。

声明书内容要求

  • 交代父母背景:父母什么时候怎么来美,什么时候怎么取得绿卡、合法居留身份;
  • 如果孩子从未回过中国,就写孩子出生至今从未回过中国;
  • 如果孩子之前用旅行证回过中国,要把孩子之前回国的日期详细列出。一定要写自**年**月**日回到美国后,再也没有回过中国。我们自愿办理签证;
  • 父母双方的签字。
  • 查看样式模板,如下:

打开查看(PDF)

 

Last Update Date:10-1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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