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常见问题 日期:2019-07-16
浏览:31444
临时绿卡或永久绿卡持有人, 离开美国1年以上。
临时绿卡或永久绿卡持有人,连续两年有6个月以上在美国以外的国家。
收到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美国身份警告通知。
绿卡持有人如果预计一次性再美国境外停留时间将会接近六个月或者频繁出入美国,为了避免在海关向官员证明您还没放弃美国绿卡的麻烦,尤其现在海关对绿卡持有人在境外停留时间过长将会进行严格的审查下,最好是在离开美国之前办理回美证,回美证的办理意味着您没有放弃绿卡的企图。
回美证有效期通常是两年,从回美证签发之日起起算。但是有些申请人只能申请到一年期的回美证。法律规定,如果绿卡持有人在成为永久居民之日起或在过去的五年内,以两者较短时间为准,累计有四年的时间呆在美国境外,则只能申请到一年的回美证。
回美证不可以延期,当事人可以基于回美证丢失、被盗或损坏而提出新的回美证的申请。可以在所持的回美证过期之前返回美国,申请新的回美证。
不一定。回美证就像签证一样,即使有了该证件,持有者抵美时依然要通过移民局的检查。
Open the attached PDF file. You must have Acrobat Reader® installed to view the attachment.
您需要安装Acrobat Reader® 来打开PDF文件,用于填写领事馆申请表等。(我要下载)